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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NORD(天津)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年产80000台减速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诺德NORD(天津)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年产80000台减速机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Suzhou, China, 2018-05-22

一、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年产80000台减速机项目
  • 建设性质:改扩建
  • 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
  •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使用诺德NORD(天津)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现有厂房7184.21平方米,并购置生产设备,建设年产80000台减速机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 施工期:本项目使用已建现有建筑物,不涉及土建工程,仅进行室内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施工和设备安装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废施工材料等,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运营期:(1)废气:主要为调漆、喷漆、流平、烘干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甲苯与二甲苯合计),烘干室燃烧机燃气产生的燃气废气(SO2、NOX、颗粒物),发泡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以及挥发性有机废气具有一定异味,可能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废水:水帘循环水池产生的含漆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给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不私自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可能对水环境造成影响;(3)噪声:环保设备风机、循环水池水泵、生产设备运行可能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4)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建设在室内进行,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依托现有化粪池排放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废施工材料定点收集外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经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施工期环境影响,且项目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也会随之结束。

  • 运营期:(1)废气:将现有1号喷漆线及新增2号喷漆线的喷漆、调漆、流平、烘干工序和发泡工序产生的VOCs(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合计)及臭气浓度经整体换风收集后集中排入新安装的1套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7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由于烘干工序燃烧机燃烧天然气产生的SO2、NOX、颗粒物无法与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浓度分开排放,因此,烘干工序燃烧机燃烧天然气产生的SO2、NOX、颗粒物也排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P1排放,保留喷漆间的水帘漆雾处理装置;喷漆线及发泡间为全密闭负压生产线,不涉及无组织废气排放。经预测,VOCs及其异味排放可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和天津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5)中相关标准限值,发泡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标准限值,燃烧机燃气废气排放可以满足天津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相关标准限值,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生产废水为水帘循环水池水定期更换产生的含漆废水,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交给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不私自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水质较简单,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华电水务(天津)有限公司三期(西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3)噪声:室外环保设备风机安装减振垫、隔音间,室内风机置于生产线上方,并安装减振垫,生产用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础,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噪声可降低约20dB(A),厂界北侧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厂界西侧、南侧、东侧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废:危险废物类存放于危废暂存处,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全部外售,生活垃圾全部由开发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所产生固体废物及时清运,不随意乱扔,处置去向合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 本项目选址符合武清开发区园区规划要求,生产线为生产过程为全密闭负压生产线,不涉及无组织废气排放,可以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坚持“三同时”原则的前提下,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环境风险可接受。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及形式

  •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对工程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意见;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 征求意见形式: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 建设单位:诺德NORD(天津)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163017397
  • 通讯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
  • 评价单位: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谢工 联系电话:13072050136
  •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甲50号1号楼401、40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公示时间

  •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 问询及意见提出期限为2018年05月22日~2018年06月04日,10个工作日内。

诺德NORD(天津)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22日